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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一号文件划重点“谁来种地”怎么解?

发布时间:2024-07-03

2024年2月3日中央一号文件正式发布,文件在第一部分确保国家粮食安全方面提出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其中高度聚焦解决“谁来种地”问题。由此可见国家对这一关乎国计民生问题的重视程度之高。

谁来种地”是当下乡村重大问题

2024年中央一号文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指导“三农”工作的第12个中央一号文件。文件开篇对国家粮食安全问题着墨颇多,并提出了落地性强且更细化的七项举措,其中对“谁来种地”这一问题作出重要部署。

粮食安全是关乎十四亿人吃饭的民生大计,其背后谁来支撑粮食生产,“谁来种地”的问题更值得深思。更进一步来讲,“谁来种地”不只是谁来生产粮食的问题,更是数亿乡村居民的生活和生计问题,是乡村治理所面临的难题。

解决“谁来种地”四大举措

为解决这一现实问题,自2013年起,中央一号文件便提出“着力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此后11年间,文件多次聚焦现代农业经营体系的建设,家庭农场、社会化服务等关键词也多次伴随体系构建的要求出现。农业向规模化、机械化、集约化、品牌化发展,已成为今后我国农业生产的发展方向和趋势。因此,精准施策,全力解决如何吸引各类主体种地才是关键。

 举措一:完善双层经营体制

一是坚持基本制度,勇于探索创新。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家庭承包经营”的基本制度,实行“三权分置”,放活农村土地经营权,促进土地规范有序流转,通过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逐步实现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效衔接,推动农村土地规模化、集约化经营。

二是规范土地流转,促进规模经营。在农户自愿、集体同意的前提下,加快推进农户间、承包农户与其他农业经营主体间通过转包、出租、互换、入股等方式流转土地经营权实现土地规模经营,或者不流转土地经营权,将重要的田间作业环节交由社会化服务组织完成,形成服务规模经营,降低成本,提升产量,实现规模效益。

三是培强各类主体,推动协同发展。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行动,支持有条件的小农户加快成长为家庭农场,支持家庭农场组建农民合作社,引导农民合作社兴办企业,推动经营主体由数量增长向数量质量并举转变,经营主体发展质量效益稳步提升、服务带动效应显著增强,基本形成以家庭经营为基础、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依托、社会化服务为支撑的现代农业经营体系,推进新时代农业高质量发展。

举措二:优化财政支农政策

一是将农业农村作为财政支出的优先保障领域,建立财政支农投入稳定增长机制,不断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确保粮食生产财政投入总量持续增长。加强涉农项目绩效管理与评价结果运用,推动财政资金发挥最大效益。

二是优化粮食生产补贴政策,在维持现有耕地地力补贴的基础上,将2021—2022年针对粮食生产的专项补贴制度化,同时采取有效措施提高补贴标准和补贴精准性。增加并改进对粮食规模经营主体的直接补贴额度和方式,加快出台对粮食经营规模阶梯递增的补贴政策。

三是调整农机补贴导向,取消或降低市场已经趋于饱和的常规机械补贴,将适应规模化种植的耕种一体化作业机具、粮食烘干、山地丘陵作业机具纳入优先补贴范围。将大型农机具、智能农机装备补贴力度提高到40%以上,促进农机更新替代,提升农机现代化水平。

举措三:增加金融服务供给

一是持续深化农业农村部门与金融部门联合合作机制,优化并出台农村金融供给政策,有效缓解种粮农户及粮食规模经营主体融资难、流动资金少等困难。推动构建财政优先保障、金融重点支持、社会积极参与的农业多元化投资格局。

二是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发挥省、市、县农业信贷担保体系作用,拓宽知识产权、畜禽活体等动产质押范围,降低担保费率,探索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农房)、温室大棚、养殖圈舍、大型农机具等依法合规抵押融资新模式。

三是扩大农业保险覆盖范围,逐步实现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全覆盖;创新适合种粮大户及粮食规模经营主体的保险品种,提高政策性保险的保障水平。支持社会化风险赔付评估机制,适当提高赔付标准,简化赔付手续,吸引更多种粮大户参保投保,增强抗风险能力。

四:培养农业生产经营骨干

一是围绕保障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供给所需的高层次人才,面向新型经营主体带头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社会化服务组织负责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负责人、种养大户带头人和中级及以上职业农民,开展定制化、体验式、孵化型系统培育,造就一批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头雁”队伍。

二是分层分类开展全产业链带头人培训,省级瞄准产业发展示范引领人员、到乡大学生、回乡能人、返乡农民、入乡农业企业家等开展示范性培训,市级聚焦家庭农场主、农民合作社骨干和农业农村社会化服务人员开展提升培训,县级围绕粮食和县域特色产业开展技能培训,着力培育一批引领一方、带动一片的高素质农民队伍。

三是加大农业科技创新人才就地培训力度,充分发挥各地农业培训示范基地、“科技小院”及科技特派员作用,帮助农户解决产业发展中的技术难题,用新品种、新技术、新农机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着重培育和造就一批思想观念新、生产技能优的农业科技示范主体,辐射带动周边农户科技素质和技术应用能力提升,持续推动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


新疆昆玉红枣科技小院

培养单位:塔里木大学

联合培养单位:新疆兵团第十四师昆玉市林果产业示范园

所属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详情地址:新疆十四师昆玉市224团1连
联系电话:13657568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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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一号文件划重点“谁来种地”怎么解?

发布时间:2024-07-03

2024年2月3日中央一号文件正式发布,文件在第一部分确保国家粮食安全方面提出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其中高度聚焦解决“谁来种地”问题。由此可见国家对这一关乎国计民生问题的重视程度之高。

谁来种地”是当下乡村重大问题

2024年中央一号文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指导“三农”工作的第12个中央一号文件。文件开篇对国家粮食安全问题着墨颇多,并提出了落地性强且更细化的七项举措,其中对“谁来种地”这一问题作出重要部署。

粮食安全是关乎十四亿人吃饭的民生大计,其背后谁来支撑粮食生产,“谁来种地”的问题更值得深思。更进一步来讲,“谁来种地”不只是谁来生产粮食的问题,更是数亿乡村居民的生活和生计问题,是乡村治理所面临的难题。

解决“谁来种地”四大举措

为解决这一现实问题,自2013年起,中央一号文件便提出“着力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此后11年间,文件多次聚焦现代农业经营体系的建设,家庭农场、社会化服务等关键词也多次伴随体系构建的要求出现。农业向规模化、机械化、集约化、品牌化发展,已成为今后我国农业生产的发展方向和趋势。因此,精准施策,全力解决如何吸引各类主体种地才是关键。

 举措一:完善双层经营体制

一是坚持基本制度,勇于探索创新。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家庭承包经营”的基本制度,实行“三权分置”,放活农村土地经营权,促进土地规范有序流转,通过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逐步实现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效衔接,推动农村土地规模化、集约化经营。

二是规范土地流转,促进规模经营。在农户自愿、集体同意的前提下,加快推进农户间、承包农户与其他农业经营主体间通过转包、出租、互换、入股等方式流转土地经营权实现土地规模经营,或者不流转土地经营权,将重要的田间作业环节交由社会化服务组织完成,形成服务规模经营,降低成本,提升产量,实现规模效益。

三是培强各类主体,推动协同发展。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行动,支持有条件的小农户加快成长为家庭农场,支持家庭农场组建农民合作社,引导农民合作社兴办企业,推动经营主体由数量增长向数量质量并举转变,经营主体发展质量效益稳步提升、服务带动效应显著增强,基本形成以家庭经营为基础、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依托、社会化服务为支撑的现代农业经营体系,推进新时代农业高质量发展。

举措二:优化财政支农政策

一是将农业农村作为财政支出的优先保障领域,建立财政支农投入稳定增长机制,不断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确保粮食生产财政投入总量持续增长。加强涉农项目绩效管理与评价结果运用,推动财政资金发挥最大效益。

二是优化粮食生产补贴政策,在维持现有耕地地力补贴的基础上,将2021—2022年针对粮食生产的专项补贴制度化,同时采取有效措施提高补贴标准和补贴精准性。增加并改进对粮食规模经营主体的直接补贴额度和方式,加快出台对粮食经营规模阶梯递增的补贴政策。

三是调整农机补贴导向,取消或降低市场已经趋于饱和的常规机械补贴,将适应规模化种植的耕种一体化作业机具、粮食烘干、山地丘陵作业机具纳入优先补贴范围。将大型农机具、智能农机装备补贴力度提高到40%以上,促进农机更新替代,提升农机现代化水平。

举措三:增加金融服务供给

一是持续深化农业农村部门与金融部门联合合作机制,优化并出台农村金融供给政策,有效缓解种粮农户及粮食规模经营主体融资难、流动资金少等困难。推动构建财政优先保障、金融重点支持、社会积极参与的农业多元化投资格局。

二是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发挥省、市、县农业信贷担保体系作用,拓宽知识产权、畜禽活体等动产质押范围,降低担保费率,探索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农房)、温室大棚、养殖圈舍、大型农机具等依法合规抵押融资新模式。

三是扩大农业保险覆盖范围,逐步实现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全覆盖;创新适合种粮大户及粮食规模经营主体的保险品种,提高政策性保险的保障水平。支持社会化风险赔付评估机制,适当提高赔付标准,简化赔付手续,吸引更多种粮大户参保投保,增强抗风险能力。

四:培养农业生产经营骨干

一是围绕保障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供给所需的高层次人才,面向新型经营主体带头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社会化服务组织负责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负责人、种养大户带头人和中级及以上职业农民,开展定制化、体验式、孵化型系统培育,造就一批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头雁”队伍。

二是分层分类开展全产业链带头人培训,省级瞄准产业发展示范引领人员、到乡大学生、回乡能人、返乡农民、入乡农业企业家等开展示范性培训,市级聚焦家庭农场主、农民合作社骨干和农业农村社会化服务人员开展提升培训,县级围绕粮食和县域特色产业开展技能培训,着力培育一批引领一方、带动一片的高素质农民队伍。

三是加大农业科技创新人才就地培训力度,充分发挥各地农业培训示范基地、“科技小院”及科技特派员作用,帮助农户解决产业发展中的技术难题,用新品种、新技术、新农机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着重培育和造就一批思想观念新、生产技能优的农业科技示范主体,辐射带动周边农户科技素质和技术应用能力提升,持续推动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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