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针对土地资源保护的政策经历了漫长的演变。自1862年《宅地法》(Homestead Act)颁布后,美国大量出售国有土地给企业、个人进行开发,致使西部土地资源被过度利用,形成了对土地屠宰式经营的典型模式。造成了美国大平原迅速沙化,草地极度退化的现象,这些环境危机和经济大萧条叠加在一起促使美国国会于1934年6月26日通过了《泰勒放牧法》,并规定将西部8000万英亩未开发土地全部收归国有,由内政部管理,永久禁止开垦,只允许在政府监管下进行,该法案的颁布使大规模的土地投机活动得到遏制。《泰勒放牧法》的确立实际上意为着《宅地法》的终结。
《泰勒放牧法》确立后首次建立了持照放牧系统。规定任何人想在公共草地上放牧,都需要办理执照,且执照有效期为10年,因此,想要在西部地区放牧的流动人口必须办理定居手续,并进行基础生活设施的建设,这一举措根本上解决了以前移民只利用不建设的问题,并形成了更标准的放牧调控系统。这是美国土地管理历史上第一次以实现最佳土地利用为目的对土地进行分类管理。牧民在申请放牧许可证后,需按照草地承载力进行放牧,并缴纳放牧许可费。为保障该法案的顺利实施政府还设置了三级行政管理机构对牧民放牧情况进行监督管理。《泰勒放牧法》宣告了美国历史上开放性的公共牧场制度的结束,改变了公共牧场的使用和分配性质。
《泰勒放牧法》对过度放牧和土壤退化影响畜牧业发展等问题进行了规制,其颁布具有重要意义,被称作“联邦草原法”,后来经过两次部分修改后集合成典。起初《泰勒放牧法》的立法目的是为了稳定因萧条和持续干旱而衰败的西部畜牧业,但理论上它强调的是对放牧地的多重利用。然而《泰勒放牧法》并没有真正实现这一目的,而是在实践中转变为单一的对放牧活动进行调控的土地法。在艾森豪威尔当政时期(1956-1961年),伴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对畜牧业及相关产业的需求加大,多重用途的需求开始显现,美国政府对《泰勒放牧法》进行了修订,同时提高了放牧费,并在1976年通过立法明确公有制原则,强调多重用途的利用。
《泰勒放牧法》作为美国开创性的草原保护相关法律,几经修订,却因为政策的时滞性,直到1960年后对公共牧草地的恶化才取得了一定进展,但法案确立的放牧费制度仍保留至今。在时代的发展过程中,《泰勒放牧法》也没有因“公地悲剧”的原因被土地私有化治理理论及新自由主义者所废除,始终明确着联邦政府的主导地位。美国国会于1994年出台了《草地革新法》,对草地放牧、草地改良、草地所有权及托管等做了规定,该法案也是《泰勒放牧法》的延续与改进。
内蒙古锡林浩特草业科技小院
培养单位:中国农业大学
联合培养单位:锡林浩特市知牧牧民养殖专业合作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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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针对土地资源保护的政策经历了漫长的演变。自1862年《宅地法》(Homestead Act)颁布后,美国大量出售国有土地给企业、个人进行开发,致使西部土地资源被过度利用,形成了对土地屠宰式经营的典型模式。造成了美国大平原迅速沙化,草地极度退化的现象,这些环境危机和经济大萧条叠加在一起促使美国国会于1934年6月26日通过了《泰勒放牧法》,并规定将西部8000万英亩未开发土地全部收归国有,由内政部管理,永久禁止开垦,只允许在政府监管下进行,该法案的颁布使大规模的土地投机活动得到遏制。《泰勒放牧法》的确立实际上意为着《宅地法》的终结。
《泰勒放牧法》确立后首次建立了持照放牧系统。规定任何人想在公共草地上放牧,都需要办理执照,且执照有效期为10年,因此,想要在西部地区放牧的流动人口必须办理定居手续,并进行基础生活设施的建设,这一举措根本上解决了以前移民只利用不建设的问题,并形成了更标准的放牧调控系统。这是美国土地管理历史上第一次以实现最佳土地利用为目的对土地进行分类管理。牧民在申请放牧许可证后,需按照草地承载力进行放牧,并缴纳放牧许可费。为保障该法案的顺利实施政府还设置了三级行政管理机构对牧民放牧情况进行监督管理。《泰勒放牧法》宣告了美国历史上开放性的公共牧场制度的结束,改变了公共牧场的使用和分配性质。
《泰勒放牧法》对过度放牧和土壤退化影响畜牧业发展等问题进行了规制,其颁布具有重要意义,被称作“联邦草原法”,后来经过两次部分修改后集合成典。起初《泰勒放牧法》的立法目的是为了稳定因萧条和持续干旱而衰败的西部畜牧业,但理论上它强调的是对放牧地的多重利用。然而《泰勒放牧法》并没有真正实现这一目的,而是在实践中转变为单一的对放牧活动进行调控的土地法。在艾森豪威尔当政时期(1956-1961年),伴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对畜牧业及相关产业的需求加大,多重用途的需求开始显现,美国政府对《泰勒放牧法》进行了修订,同时提高了放牧费,并在1976年通过立法明确公有制原则,强调多重用途的利用。
《泰勒放牧法》作为美国开创性的草原保护相关法律,几经修订,却因为政策的时滞性,直到1960年后对公共牧草地的恶化才取得了一定进展,但法案确立的放牧费制度仍保留至今。在时代的发展过程中,《泰勒放牧法》也没有因“公地悲剧”的原因被土地私有化治理理论及新自由主义者所废除,始终明确着联邦政府的主导地位。美国国会于1994年出台了《草地革新法》,对草地放牧、草地改良、草地所有权及托管等做了规定,该法案也是《泰勒放牧法》的延续与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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