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基础
1.符合国家乡村振兴,法治先行的要求。既有助于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 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总要求,又有利于宪法所赋予的“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的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实施。
2.签订有制度基础作为保障
乡村振兴,法治先行,2022年和2023年牡丹江师范学院与海林市政法委、宁安市政法委分别签署了《乡村振兴农村法律服务共建项目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涵盖20个乡镇352个行政村,将重点建设“黑龙江牡丹江海林新合村涉农法治服务与研究科技小院”。
通过实施乡村法律服务“六进”即进乡镇、进村部、进农企、进学校、进农户、进田间开展农村法治宣传和法律志愿服务工作,协议包括启动学生志愿者项目,搭建“线上线下扶农课题研究+助农课程案例”的政产学研平台,建立“专业实习实训基地”,挖掘区域红色法治文化传统,融入课程思政教育案例工作。
3.拥有丰富的平台和队伍建设基础
发挥牡丹江师范学院中国消费者学会牡丹江研究基地,市人大和政府的立法联系点、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综治中心、知识产权理论与实践基地等8个教研科研平台的功能,自2018年就开始了面向农民工的法律服务等,拥有31人次的中俄法律专家、省农业仲裁员、省知识产权专家、省高端法律专家、市首席法律专家、行政执法监督员和知识产权案件监督员等的作用。
4.涉农涉诉法律服务和研究的需求广泛
通过调研涉农涉诉的法律服务的人员短缺,缺乏成熟有效的运行模式。该小院的建立将有针对性的解决三农领域的涉农企业合同起草、农产品知识产权保护、涉外商事法律保障、法律法规修订及立法、村容村貌改造、征地补偿、土地流转、农民工维权、调节婚姻家庭关系和财产、农村公共卫生、基本医疗、义务教育、社会救济、就业服务和养老保险等,通过海林新合村的涉农涉诉的法学项目研究、法律志愿服务和留省就业法治人才培养,为农业农产品的深加工、农村、农农民人身权、住宅权、财产权的健康发展等。
二、建设成效
黑龙江牡丹江海林新合村涉农法治服务取得了明显成效,形成了可复制能推广的模式经验,提升乡村涉农法治宣传的效果,缓解乡村法治教育人员短缺的困境。实现高等教育法律智库与地方法治建设深度融合,通过有效保障涉农涉诉案件的法律服务需求,弥补“三农”法律指导欠缺,解决师生涉农涉诉教育教学实践形式单一的问题,把涉农法治文化宣传普及、法律服务和法学人才培养等方面帮助海林新合村地域特色美丽乡村建设,以实际行动落实国家东北全面振兴和助力实现龙江粮仓压舱石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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